2022-03-23 09:44:4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22年省考行测常识备考干货之公务员的回避__梅河口华图
新的《公务员法》实施后,国家公务员制度迎来一次较大的改革,从职级晋升到个人待遇都会有很大的变化。相信同学们也很好奇,成为公务员需要遵循那些回避原则?接下来,华图教育老师将从公务员的回避这一知识点进行考法的解析,帮助我们的同学们进行行测常识中高频考点梳理。
【例】(单选题)下列做法符合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是:
A.贾某被开除公职两年后,重新被录用为公务员
B.王某与其表妹都在某地政府财务局任普通科员
C.公务员李某在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照常晋升工资档次
D.公务员张某在其儿子经营的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担任领导
【答案】C
【华图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可见,李某受警告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但是可以晋升工资档次。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贾某被开除公职两年后重新被录用为公务员,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A项错误。
B项:《公务员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王某与其表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同一机关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B项错误。
D项:《公务员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公务员张某在其儿子经营的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担任领导,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D项错误。
【法条展示】
回避 | 任职回避 | 近亲 | 《公务员法》第74条,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①不能相互直接领导;②不能直属同一领导;③不能一方当领导,另一方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 | |||||
地域 | 1.《公务员法》规定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不能在原籍任职。 | 2.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党委、政府正职领导成员、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公检法正职领导。 | ||||||
执行公务回避 | 涉及本人(或近亲属)利害关系的;近亲即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 | |||||||
离职回避 | 公务员离职后,领导成员在3年内(其他人在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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