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7 11:28:4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公主岭华图
事业单位公基刑法知识之犯罪未遂-公主岭华图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欲达目的而不能)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
1.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规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 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三)法律后果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对于犯罪未遂中“着手”一词的界定
对于犯罪未遂中“着手”一词如何界定,在司法解释上没有明确说明,在学理上有几种流行的主张:
1. 着手实行的行为对于犯罪的直接客体具有直接的侵害性,即行为人的行为同直接客体开始发生了接触,或者逼近直接客体;
2. 着手实行的行为都可以直接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着手”与否,根据所实行的行为是否会发生危害结果来判断;
3. “着手”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明显表明了行为人的犯罪意图。
【例题】
1. (单选题)甲携匕首到乙家盗窃,不料乙一贫如洗,甲未发现可盗财物,遂离开。甲的行为构成(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甲到乙家中盗窃未发现可盗财物,遂离开。这是因为乙家中一贫如洗,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单选题)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商场中盗窃马某手机等财物时,被马某当场抓住,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李某的盗窃行为属于( )
A. 犯罪未遂
B. 犯罪既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预备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李某正在实施盗窃,表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了违法行为,被马某抓住导致犯罪未得逞,是属于李某意志之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能达目的而不欲)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
1.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 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三)法律后果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
犯罪的止和犯罪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不具备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
两者异同点:
1. 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既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 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4. 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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