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5 16:23:0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洮南华图
常识备考:细说交通肇事
在日常生活中,机动车已是很多人选择出行的交通工具。自然,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每每如此,常有人道:这下坏了,犯罪了,得去坐牢之类的说法,甚至有些司机不懂法,发生事故后径直逃离。那么,真是这样吗?
从立法层面来看,为了保证车辆行为人规范驾驶,避免交通事故带来的人员、财产伤亡,从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国家已对日常生活中的一般交通肇事行为及交通肇事罪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区分与界定,鉴于此,交通肇事类的案例题便经常出现在各种公职类考试的命题人视野中,今天,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交通肇事行为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以期帮助考生掌握相关考点,同时也能在社会生活中学法、用法。
一、一般交通肇事行为与交通肇事罪概念之厘清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可知,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而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则与之相反,是指没有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因此,考生在做题时一定要根据题干中所描述的交通肇事行为的后果,进一步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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