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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安招警公基备考知识之实习期与试用期

2022-02-05 08:41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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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安招警公基备考知识之实习期与试用期

  劳动法方面的规定本身是与我们日常工作息息相关的,但是有些个别的概念却又总是容易造成混淆以致于学生们在做题的时候解题思路跑偏。本文旨在帮助厘清实习期和试用期。

  一、考点梳理

  知识点1:试用期

  常见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约定的一段磨合期,受劳动法保护。

  知识点2:实习期

  通常是针对在校学生为提高其自身价值或专业技能而通过参加工作,属于学校教育范围。因此在实习期与实习单位无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

  二、区别对比

  三、试题回顾

  【多项选择】2020年4月,大学生刘某通过了航空公司招聘,并签订了《乘务员实习协议》,约定刘某通过实习期的考核并于同年12月底前顺利取得毕业证书,将被航空公司正式录用。而后刘某通过了实习考核,但是因为在学校考试时挂科太多导致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航空公司遂取消其录用资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刘某与航空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B.航空公司未录用刘某违反劳动合同法

  C.《乘务员实习协议》的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

  D.刘某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违反《乘务员实习协议》的约定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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