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4 09:38:4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22三支一扶公基知识之如何界定正当防卫?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在这个案例中,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下面让我们带着对本案的疑问来学习一下省直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考试中的重点考查知识点-----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一个行为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并不要求一定是犯罪,违法也可,但强调不法侵害人的行为要对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造成相应的损害;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在此处要排除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尤其是事后防卫,大家要多注意,不法侵害已经停止的情况下,再实施相应的行为即为事后防卫,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行为不但不成立正当防卫,反而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罪。3、意图条件:要求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即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进行正当防卫,在此处要排除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及偶然防卫行为。4、对象条件: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针对的是不法侵害本人,而不能针对无辜的第三者。5、限度条件: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失。
三、特殊防卫
特殊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我们再回到之前的案例,可以认定,田华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属于特殊防卫。因为黄某持刀抢劫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及到了田华的人身安全,在此情况下,田华采取防卫行为,将黄某打死的行为,并不过当,属于正当防卫。
以上就是【2022三支一扶公基知识之如何界定正当防卫?】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