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8 14:41:3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 华图教育
2022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宪法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本文简单介绍宪法的基本知识,并附演练习题:
一、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
①宪法是制定最高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
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修改宪法——全国人大;
宪法修正案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宪法修正案通过——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宪法主要确保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 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规范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
三、宪法的渊源、结构
1.宪法的渊源
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
2.宪法的结构
序言 |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序言。大致包括制宪的宗旨、目的和指导思想、国家的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 |
正文 | 正文的基本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 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国家机构; ③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
附则 | 宪法的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其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并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的特点。 我国宪法无附则 |
我国现行宪法将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规定在最后一章。
四、我国宪法的历史
1.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3.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是1954年《宪法》。
4.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四部宪法、五次宪法修正案。
一个宪法性文件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四部宪法分别为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五次宪法修正案分别为1988年修正案、1993年修正案、1999年修正案、2004年修正案,2018年修正案。
以上就是对宪法的基本理论的相关介绍,希望小伙伴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例题】
1.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我国现行宪法是( )年颁布的。
A. 1972
B. 1982
C. 1983
D. 2014
【答案】B【解析】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宪法中的( )。
A. 法治原则
B. 基本人权原则
C. 人民主权原则
D. 权力制约原则
【答案】C【解析】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以上就是【2022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