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14:26:5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22年社会工作者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是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死刑是一个重要考点,下面就跟小编一起学习下死刑的相关知识点吧。
(一)死刑不适用的对象
1.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2.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如果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不适用死刑,即使是被人工流产的,亦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死刑的执行、核准
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外,都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可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三)死刑缓期执行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缓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例题】
1. (单选题)死刑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根据我国2021年版《刑法》,对以下哪些人完全不能适用死刑( )
A. 犯罪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D. 犯罪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
【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由此可知,BC项不能适用死刑。因此,选择BC选项。
2. (单选题)22岁的胡某因口角纠纷,以极其残忍手段杀害了李某,法院一审认定胡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关于死刑缓期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B.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C.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D. 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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