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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会工作者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犯罪中止

2022-01-18 14:25:06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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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会工作者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知识: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能达目的而不欲)

  (二)犯罪中止的特征

  1.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 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三)法律后果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四)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

  犯罪的止和犯罪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不具备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

  两者异同点:

  1. 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既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 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4. 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例题】

  1. (单选题)王某四年前认识了杜某,一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王某遂产生杀死杜某再自杀的念头,买了老鼠药伺机毒死杜某,但几天后,王某和杜某和好如初,王某放弃了毒死杜某的意图,并将老鼠药扔了。案例中,王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王某主动放弃了毒死杜某的意图,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 (单选题)李某在上班期间因一些琐事与同事发生了争执,被同事打了一拳,心里愤愤不平,准备趁同事下班回家时进行报复。当天,李某便称家里有事向领导请假,获批后携带棍棒在同事回家的路上埋伏,不巧同事临时接到出差任务,没有回家,李某等了一晚上后无果,遂回公司上班了。该案中,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意外事件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某称家里有事向领导请假,获批后携带棍棒在同事回家的路上埋伏,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同事出差未回家)而停止犯罪行为,符合犯罪未遂。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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