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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大安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 “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公告2号【报名条件】

2022-01-17 17:01:23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大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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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大安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 “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公告2号【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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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7日至2004年1月1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月1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2021年度大安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乡村振兴”岗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以及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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