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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基之民法:无效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2-01-04 10:20:1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榆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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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基之民法:无效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 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根本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发生行为人意思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2. 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隐藏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虚假行为无效,至于其隐藏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效,应当按照该行为的法律规定判断。)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④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⑤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 概念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于其行为成立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能确定状态,既可能成为有效民事行为,也可能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2. 类型

  ①限制行为能力待追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②无权代理行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以上关于无效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考点,大家是否都记住了?一定要温故知新哟!

  例题

  1.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下列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D.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由此可知,A项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A项当选。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B项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故排除。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C项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故排除。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D项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故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2.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以下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 12岁的小张嫉妒同桌买了新钢笔,于是买了一支价值200元的名牌钢笔用作炫耀

  B. 15岁的小王正值叛逆期,瞒着父母买了一部价值7000元的苹果手机

  C. 小李生活窘迫,于是将自己的手机翻新作为新手机卖出

  D. 小龙由于赌博身无分文,于是将邻居家的名贵宠物猫偷走贩卖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本身行为能力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B项,15岁的小王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苹果手机的行为超出了其年龄与智力能够承担的范围。故B项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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