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8 10:31:2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洮南华图
行测指导:法律常识梳理
一、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2)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威胁性和紧迫性;
(3)防卫意识: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防卫对象: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
(5)防卫限度: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即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特别防卫: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 抢劫、 抢劫、****、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电话号:19969533552(微信同步)
以上就是【行测指导:法律常识梳理】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行测指导:枚举型定义
下一篇:行测指导:如何提高言语理解正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