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华图各分部备考文章专栏 > 通化华图 > 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2021-12-18 16:04:4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化华图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多选题)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A.清偿

  B.抵销

  C.免除

  D.提存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债的终止,即债的消灭,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不再存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因此,选择ABCD选项。

  更多备考资料欢迎电话咨询:0435-3500222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在民法中,债权消灭的原因包括】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敲重点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