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长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告(200人)【报名条件】
2021-11-13 10:51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掌上长春
2021长春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告(200人)【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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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户籍(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要求,招聘对象为经过认定,符合条件认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公益性岗位。
(一)下岗失业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三)零就业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民。
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满两年以上和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有工商信息的人员不予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后出生);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等;
(五)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人员的体检;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参照辅警日常管理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及待遇
由公安局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市公安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然终止。公安协勤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市公安局建立公益性岗位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告诫制度以及辞退制度。如聘用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终止协议。聘用公安协勤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3000元,并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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