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补录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48人)
2021-11-08 10:56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未知
2021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补录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48人)
按照《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的相关内容,长春市检察机关根据两级院聘用制文职人员职位的空缺情况公开开展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数量
本次拟补录聘用制文职人员48人。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事务岗4人、业务岗9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事务岗1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事务岗1人、业务岗5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事务岗6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事务岗5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事务岗1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事务岗3人、业务岗2人;九台区人民检察院事务岗3人;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事务岗1人、业务岗2人;德惠市人民检察院事务岗1人、业务岗2人;农安县人民检察院事务岗1人;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事务岗1人。
二、人员范围
参加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笔试、面试均取得成绩,且符合补录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补录原则
1. 补录遵循《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 曾被确定为文员拟录用人员和面试结束后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不再具有参加补录资格。
3. 根据招录检察院事务岗、业务岗空缺人数,分别从本次报考该检察院事务岗、业务岗的人员由高分至低分直接确定拟补录人员候选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后续录用环节。其中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补录笔试成绩高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自愿放弃本次补录资格的,所空岗位人选依次由本岗位其他未录人员中由高分至低分确定。
四、补录程序
1. 在吉林人才网发布本公告以及各检察院文员空缺情况。
2. 各相关考生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4:30之前须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及时取得联系,明确自己是否具备录取资格,并就是否同意补录作出明确回复意见。未在截止期限前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取得联系的人员视为放弃补录资格。
参加补录人员随时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补录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 补录人员按照《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要求参加体检及考察,在体检及考察环节再次出现空缺情况,进行二次补录,二次补录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长春市检察机关聘用制文职人员补录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电话通知。拟参加补录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及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补录。
市院干部处联系人:刘琪 咨询电话: 89988263
电话受理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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