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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2021-11-01 18:01:0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化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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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下列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后可能负刑事责任

  B.醉酒的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C.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D.聋哑人和盲人,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知,醉酒的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知,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后可能负刑事责任。A项正确。

  C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项正确。

  D项:根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知,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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