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08:12:3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合同的订立
在民法知识的考察中,合同是考试的重点,通常以案例的形式来考察合同的订立,所以对合同订立相关知识点的把握对于考生的备考是极其必要的。现把合同订立的相关知识点的考查形式和具体内容,给大家做如下呈现。
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概念
概念: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协商、达成合意的过程。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合同订立是当事人各方接触、洽商直至达成合意的过程,该过程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
(1)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特征
A、特定人作出
B、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C、向受要约人发出
D、内容具体、确定
(3)考点补充: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A、撤回: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应当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同时到达
B、撤销:要约撤销的意思表示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但应当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
2.承诺
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受要约人作出
(2)合理期限内发出
(3)内容一致
3.考试常出现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例:某4S店开业酬宾散发宣传单,印有广告如下“现有10辆X型号汽车,限时优惠仅售16万元,有效期1周” 。商业广告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当事人、标的、数量三要素同时存在,则转化为要约。
例题:
(单选)关于要约与承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D )
A、要约邀请不能成为承诺的对象
B、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
C、承诺的对象必须是生效的要约
D、寄送的价目表、拍卖物、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意思表示均为要约
正确答案:D
以上就是【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合同的订立】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