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5 07:20:23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刑法之正当防卫制度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出现的一系列影响较大的正当防卫案件,正当防卫制度也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关注。而对于事业单位考试来说,正当防卫制度也是刑法中一个重点和难点。今天咱们就来了解下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相关重要内容。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考试中,纯概念的考查相对较少,主要是通过案例的形式来考查什么是正当防卫以及怎样会构成正当防卫。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通过对正当防卫概念的分析可知,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可以是违法行为,也可以是犯罪行为,但是必须是现实客观存在的,排除假想防卫。
2、时间: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即具有紧迫性,所以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都不符合要求。
3、意图:主观上必须具备正当的意图,也即确实是为了保护正当的利益。所以互相斗殴、防卫挑拨等是不符合要求的。
4、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也即采取防卫措施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5、限度:针对一般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时,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但是如果不法侵害行为是严重危及人生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时,就可以进行无限度的防卫。
法条链接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主要内容,供大家学习。
【例题】(单选)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
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
【答案】A。解析:李某为了保护工厂的财产和窃贼进行搏斗,在窃贼对其行凶时,李某进行防卫将窃贼推到致其死亡。根据《刑法》中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特殊的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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