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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犯罪的主观方面

2021-10-21 20:14:5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化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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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犯罪的主观方面

  【试题再现】

  (单选)甲有一情妇,为了与情妇结婚,甲打算毒死妻子。某日妻子像往常一样去接儿子放学,于是甲趁机冲了一杯咖啡并在里面加了毒药,放在桌子上打算等妻子回家后给妻子喝,不料儿子回家后看到桌子上有一杯咖啡端起就喝,甲怕事情败露没有阻止,儿子喝了几口后,刚好被妻子发现,妻子以小孩不能喝咖啡为由将剩下的咖啡喝掉,最终妻子和儿子毒发身亡,下列选项中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妻子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对儿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儿子死亡是意外事件

  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题目解析】

  考点:法律-刑法-刑法总论-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解析:正确答案A。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为毒杀妻子在咖啡里下毒,儿子回家端起咖啡喝下,甲担心事情败露没有阻止,致使儿子死亡,该行为不构成意外事件;而甲明知儿子喝下咖啡必然会死亡且未阻止,对儿子的死亡系故意。妻子发现后将咖啡喝掉最终死亡,甲持故意的心理态度。故甲对妻子和儿子的死亡都是故意态度,因此甲对妻子和儿子构成故意杀人罪。BCD选项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知识链接】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故意与过失。

  根据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不同,将故意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或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从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可结合下列表格掌握四种主观方面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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