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9 16:03:5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国家公务员法律热点解析软文—长沙货拉拉跳车案
2021年2月21日晚,一条“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的新闻在网络传播并引发大量关注 。21日深夜,货拉拉方面发布声明称,正配合警方调查。2月22日晚间,家属透露,警方告知现场没有明显紧急刹车痕迹,这成为一个新的疑点。2月23日,长沙警方表示已成立专案组。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3月3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发布关于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情况通报。
2021年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考点预测:
1.刑法一直是公基考试法律部分的一个重难点,以考点内容多且杂著称,主要考察方式多是以案例为主的单选或者多选题,而案例一般又多是参考现实,比如本文中所提到的这个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的热点案件,就是在未来考试中有极高出题几率的类型。
2.本案的刑法相关知识:我们能够从法院的判决中看到涉案司机最后的判罚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中的缓刑部分就是我们考试的常客,接下来我们简单学习一下这部分的内容。
1.缓刑的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注: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期满就不再存在撤销缓刑可能。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真题演练:
【单选】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后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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