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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你所不知道的诉讼时效

2021-10-18 08:37 吉林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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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你所不知道的诉讼时效

  一、《海商法》当中的特殊时效(90日-1年-2年):

  1.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2.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

  总结:海商法和国际法接轨,很多规定和我们民法典当中的规定不一样,小伙伴们在做题时注意细节辨别好是航次租船合同还是租赁合同。

  二、《产品质量法》当中的特殊时效(2年-10年):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总结: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会出现侵权和产品质量法的竞合,看好题目是关键。

  三、《民法典》当中的特殊时效(4年):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四、《保险法》当中的特殊时效(2年-5年):

  1.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总结:保险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中身体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人寿保险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

  五、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

  1.《民法典》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刑法》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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