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 20:51:03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市华图
2022国考常识备考: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
在考试当中常常出现以下选项中“当事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以下选项中哪一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法,同学们往往也会疑惑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而什么又是刑事责任能力,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今天就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学习这两个刑法的基础概念。
一.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应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对自然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有三种,即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责任年龄阶段。
(1)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即便在题干中未满12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也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考试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干扰选项,即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诈骗、盗窃、绑架等罪时负不负刑事责任,答案是显而易见不负的。
刑法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今年新生效的新规定,同学们需要注意。
(3)完全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4)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二.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有3种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即: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醉酒的人、以及残疾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都是判断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条件,也是考试中的重要考点。经过学习,相信同学们对这两个知识点已经掌握了,我们来做个真题。
真题演练
【单选】王某(15周岁)因喜好计算机,某日深夜潜入某电脑公司内盗窃价值5万余元的计算机元器件(事发后均被追回),下列关于对王某如何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B. 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C. 从轻、减轻处罚
D. 免除处罚
解题思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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