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 09:52:2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化华图
教育综合知识主观题核心考点: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及教育启示!
教育综合知识主观题核心考点: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及教育启示
【知识点14】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及教育启示
个体的身心发展遵循着某些共同的规律,这些规律制约着我们的教育工作。
(1)人的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
顺序性指儿童从出生到成人,他们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过程,具有一定的顺序性。因此教育工作者应循序渐进。
(2)人的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
阶段性是指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
教育工作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提出不同的具体任务,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3)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年龄阶段变化是不平衡的。所以教育教学要抓住关键期,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佳的效果。
(4)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互补性。
互补性反映了人的身心发展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这一规律要求教育者首先要帮助全体学生;其次,要帮助学生学会发挥优势,长善救失。
(5)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个别差异性。
个别差异性是指个体之间的身心发展以及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同方面之间,存在着发展程度和速度的不同。教育工作者要做到“因材施教”“长善救失”,使每个学生都能迅速地切实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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