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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何为正当防卫

2021-10-08 16:16:0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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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何为正当防卫

 

  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是犯罪和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犯罪分子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犯罪行为一般要符合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有些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也符合某些犯罪构成要件,但是这些行为实际上没有社会危害性,则不构成犯罪,比如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属于犯罪排除事由情形之一,而何为正当防卫,在理论界产生争议。本作者认为厘清何为正当防卫,我们要准确把握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和特殊防卫,同时避免与紧急避险进行混淆。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一)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例如,甲追杀乙,乙为了保护自己人身安全进行进行反击,将甲杀死。小明该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构成要件

  通过深入分析概念,我们可得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如下:

  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不法侵害。注意:不法侵害要现实存在,排除假象防卫。例如,小红夜晚在街上行走,感觉后面有人跟踪,认为该人想抢其财产,于是拿起路边砖块将人砸成重伤,事后查明该人仅是路人。小红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需负刑事责任。

  2.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注意: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了再采取反击行为,则不构成正当防卫。例如,小明的钱包被甲偷走了,第二天看到甲,立马上去将甲打成重伤。小明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需负刑事责任。

  3.防卫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

  4.防卫意图:主观上必须具有防卫意图。注意: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利益,也可以为了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例如,小军在逛街时,看到一个美女被抢劫,为了保护美女的人身财产安全,英勇跟歹徒搏斗,最后造成歹徒重伤。小军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5.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

  行为人的行为要符合五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若其中一个条件不符合,不构成正当防卫。但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对象、防卫意图,但超出必要限度,则构成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特殊防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昆山持刀砍人案”,由于刘某的宝马车与于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双方发生争执。刘某从车上拿出一把刀连续击打于某,后被于某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持刀连续击打于某,严重危及于某的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行为认定为“行凶”。刘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犯罪排除事由主要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在认定正当防卫过程中,大家比较容易与紧急避险进行混淆,因此我们需要对两者进行清晰对比。

  综上所述,行为人的行为要符合五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要注意,行为人因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也不负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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