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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191)

2021-09-27 11:11:5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通化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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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资料汇总(191)

 

391?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样办?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有两条途径:①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

解。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392?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请求调解?

当事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都不能走调解这条路。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393?交通事故发生后,哪些情况不能调解?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过程中下列情况则不适用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人。

参考法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394?调解过程中可以向法院起诉吗?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人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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