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17:01:2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卫星华图
国考行测常识:以案说“罚”别蒙圈各种处罚大盘点
八月下旬,演艺圈郑某偷逃税案件处理结果公布,又是天价的处理处罚决定,共计2.99亿元人民币。好像娱乐圈范某某的案子也没过去多久,国家立即出台“限薪令”遏制这种现象发生。可郑某依旧顶风作案,可见其行为性质是多么恶劣。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的郑某2019年至2020年未申报个人收入就有1.91亿元之多,真是让人瞠目结舌。此外,还涉及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娱乐圈的“瓜”还真的是越吃越大。其实在官方公布的处理处罚决定中,细心的小伙伴应该有注意到,对郑某作出的处理决定中有罚款、有滞纳金,对于本案的举报人张某另案进行处理。今天小编给大家以案说“罚”,看看这里面到底有啥“说道”。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里面的罚款。行政罚款是对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还未构成犯罪或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主要形式。这里大家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行政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它区别于刑法中的附加刑“罚金”。罚金是一种刑事处罚,是我国审判机关对犯罪人作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这种处罚只能出现在刑事案件中。它可要比行政处罚的性质严重得多。
其次,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区别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中的滞纳金和加处罚款。税务机关对郑某作出的处理决定中,有一项叫做滞纳金。有很多小伙伴误把“滞纳金”和“加处罚款”也当做是行政处罚的种类。其实无论是滞纳金还是加处罚款均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本案中税务部门对郑某未按期缴纳税款额行为进行的行政征收就是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相关规定,加处罚款的法定比例是按日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滞纳税款则是按日加收滞纳应缴税额的万分之五。所以二者千万不要混淆哦!
第三,行政处罚也区别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灭失,依法对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所实施的“暂时性”控制。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也有很多,例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务;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
最后,今年7月15日,新《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行政处罚的种类也进行了更新,除了传统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罚款外,还新增的处罚种类有“通报批评”“降低资质”“责令关闭”“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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