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1 09:58:23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社区公基法律:一文搞定“刑事处罚”
众所周知,法律知识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然而很多考生在考试中,遇到一些法律的基本概念时,总是不能很好地理解和加以区别,例如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鉴于这两个概念的重要性,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什么是“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具体情况是:
一、主刑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二、附加刑
罚金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试题演练】
(单选)下列不属于刑事处罚的是( )
A.罚金
B.管制
C.拘留
D.拘役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因此,选择C选项。
以上就是【社区公基法律:一文搞定“刑事处罚”】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社区考试公基备考:春秋战国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