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4 08:44:0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卫星华图
2022国考常识热点解析之强奸罪中的门门道道
【热点概述】
2021年7月22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调查的情况通报:2020年12月,吴亦凡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于2020年12月约都美竹参加聚会,事后,都美竹因喝酒留宿吴亦凡家中,两人发生了性关系。2021年7月31日晚,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相关法条解读】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8月16日消息,经依法审查,朝阳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在我们国家,逮捕适用于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所以通过通报的内容,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构成强奸罪,犯罪嫌疑人最低起刑点为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有加重情节的话,起刑点则为十年有期徒刑。但是,在我国未经法院判决还是无法定罪,所以还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
【模拟题】
对下列哪些行为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A.甲因生计问题,从事拐卖妇女行为,一日,见拐卖的妇女中乙有几分姿色,于是将乙强奸
B.甲是乙的上级,见乙有几分姿色,便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乙
C.甲因对乙爱慕已久,一直想将乙强奸,于是信任他人话语,自制一个像乙的布偶,每晚抱着睡觉
D.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测评要素】主要考察强奸罪的构成。
【答案】B
【解析】
A.,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故A不选;
B.刑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C. 甲仅仅有主观的目的,并未违背相对人的意愿,也没有采取任何的侵害行为。
D.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四)项,强奸后迫使卖淫是组织卖淫罪的加重情节,故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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