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8 09:37:03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华图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_长春华图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2.根据自然人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成年人 |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更多资讯请关注长春华图公众号:cchuatu
了解更多考情及课程详情,可添加客服老师微信咨询:htxhy88408222
购买备考图书及网课,可进入华图官方旗舰店:https://htjy.cc/0/i9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_长春华图】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