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吉林人事考试网 > 吉林公务员考试 > 备考资料 > 行测 > 2022吉林长春公务员行测备考:正当防卫

2022吉林长春公务员行测备考:正当防卫

2021-08-31 13:35:2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吉林华图:在线课程推荐

2022吉林长春公务员行测备考:正当防卫

 在常识判断中,法律是经常考到的题目,特别是生活中高频的法律知识部分更是行测常识中的重要考点。正当防卫这一知识点大多以案例的形式来考察对其的理解。接下来,华图教育老师将从正当防卫这一知识点进行含义和考法的解析,帮助我们的同学们进行行测常识中高频考点梳理。

  【例】精神病人甲,突然持刀追杀乙,将乙逼至一间旧房子里,乙无处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甲,导致甲的眼睛受伤。乙的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 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 D.紧急避险

  【答案】B

  【华图解析】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知识。甲追杀乙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给乙采取措施造成甲受伤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点】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考点解析】

  1.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不法侵害发生;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2.正当防卫的误区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针对第三者的“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正当防卫”行为。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

  (10)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2022吉林长春公务员行测备考:正当防卫】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2022吉林省考敲重点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