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2 17:16:4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敦化华图教育
事业单位备考:唯物辩证法(一)
一、联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不是事物之间个别的、暂时的现象,而是事物之间普遍的和永恒
的现象。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条件性的特点。
二、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变与量变
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表现出来的。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
形式或两种状态。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即事物量的变化。质变体现了事物发展连
续性的中断,即事物性质的变化。区分事物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事物的变
化是否超过度的范围。
(二)质量互变辩证关系
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是辩证的,二者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1.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 质变巩固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的,量变中会
有局部质变,质变中也伴随新的量变和积累。
3. 事物变化的状态是从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如此循环往复,
由低到高,由简到繁,永不停息,这也就是量变质变互相转化的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
3. 质量互变的方法论:①重视量的积累,不失时机促成飞跃。②坚持适度原则。
三、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是
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二)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
性是矛盾所固有的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为: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
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矛盾的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也总是和同一性相
联结,为同一性所制约的。
(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因和外因)16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变化的原因,内部矛盾是内因,外部矛盾是外因。矛盾是事
物发展的源泉、动力,是新事物产生和旧事物灭亡的内在依据。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
过内因而起作用。
(四)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
普遍性
和特殊
性的辩
证关系
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
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 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原理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
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方法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五)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事物存在的矛盾以及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
和次要方面,这称之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原理。
1.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
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因此,办事情要分清主次,着
重把握主要矛盾,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又不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统筹兼顾。
2.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
在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处于被支配地
位的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主要
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四、否定之否定原理
(一)辩证否定: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
又保留积极因素。
(二)发展环节问题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发展的辩证形式是螺
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1)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一个反复斗争的过程。(2)由于某些偶
然的原因,事物的发展会出现暂时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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