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15:29:5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22年吉林公务员笔试行测备考:法律常识必做题(四)
30. 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 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 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 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31. 下列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B.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C. 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
D. 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
32. 租客小赵经房东老张的同意,将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个卧室以800 元/月的价格租给小刘,小刘在租住期间,擅自拆除门窗造成了价值 10000 元的房屋损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刘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赵追偿
B. 小赵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刘追偿
C. 小赵、小刘应分别赔偿老张 6000 元、4000 元
D. 小赵在支付 6000 元赔偿后,可向小刘追偿
30.【答案】A
【解析】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酌情从重处罚。A 项说法错误。因此,选择A 选项。
【拓展】
B 项: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 项: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D 项:同 C 项。
31.【答案】A
【解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可以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和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A 项说法错误。因此,选择 A 选项。
32.【答案】B
【解析】根据题干可知,房东老张与小赵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关系。经老张同意,小赵将房屋转租给小刘。老张是出租人,小赵是承租人,小刘为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题目中,小刘在租住期间致使房屋毁损。因此,承租人小赵应当向出租人老张承担赔偿损失。因小刘也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并且是小刘的行为导致房屋损毁,故小赵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后,可以向小刘追偿。因此,选择 B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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