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17:19:34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卫星华图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2022年吉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刑法中犯罪停止形态的解题技巧
当下无论是公务员常识考试还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考试,法律部分考查呈现出越来越综合的趋势,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成为考试常考的点,刑法中犯罪的停止形态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考点及易错点。
我们来看一道题目:
【例】李军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本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保险柜的钥匙。后来李军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李军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解题思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所以选择C选项。
要正确解答这道题目,需要我们了解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何处,又有什么联系。
1.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时被动停止的状态。
要区分犯罪预备和犯意表示,区别的关键点在于对法益的威胁程度。
犯罪预备是对法益已经造成一定危险的行为。而犯意表示没有任何危险。
例:张三苦恨室友李四天天晚上打呼噜,经常在宿舍说,我要买把刀杀了你。这只是犯意流露,对法益没有产生任何的危险。什么时候才构成预备呢,买刀或把刀买回来才会构成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结果: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了解更多备考知识,可以关注卫星华图,微信号:wxht81864889
以上就是【2022年吉林事业单位公基备考刑法中犯罪停止形态的解题技巧】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吉林华图:2022年事业单位公基备考纪念币来袭,贵金属货币知多少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