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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备考热点:青春有你,更该有法-双辽华图

2021-07-12 10:25:2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双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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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备考热点:青春有你,更该有法-双辽华图

  公务员备考热点:青春有你,更该有法

  北京市广播电视剧责令相关节目暂停

  【热点背景】

  由爱奇艺出品的《青春有你》第三季(下称《青你三》),算是撞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下称《反食品浪费法》)的枪口上。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反食品浪费法》。还不到10天,微博上就有大量网民反映,《青你三》参赛选手的粉丝为了支持自己的“爱豆”,在大量购买合作商牛奶后,仅打开瓶盖扫码后,就把瓶子里剩下的牛奶当垃圾处理。对此,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就展开了调查,并叫停了节目录制。

  网传粉丝为参与投票,雇人购买牛奶并倾倒

  支持自己喜欢的偶像无可厚非,但用如此畸形的方式来表达爱慕之情,不仅仅违反勤俭节约的道德规范,更是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十四条,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外出就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因此,就为了获得一次投票机会,而购买大量牛奶并且倾倒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从早期的吃播,到如今的倒牛奶事件,无一不透露着部分公民对“节约粮食”这个概念的漠视。而如今,随着《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也会随之完善。小编相信日后这种浪费现象会越来越少。那么《反食品浪费法》出现,对日后考试会有什么影响呢?

  【热点影响】

  事实上,在《反食品浪费法》出台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就对浪费事物的现象表明了态度。根据《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在《反食品浪费法》出台前,“吃播”这类行为虽然看似是一种日常的民事行为,但违民法基本原则。可是违反该原则之后,相应的法律后果却是模糊的。《反食品浪费法》出台后,就填补了这一块空白,这也是今后考试中可能会出现的考点。

  考点一:《民法典》关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

  基于“提供吃播”为内容的演出合同应当被认为无效。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此条款属于法律强制禁止的规范。另外,《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如果节目制作方和当事人约定,以当事人提供“吃播”为主要履行标的,这种约定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二: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吃播”等行为的,有义务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或停止向相关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此规定是对相关平台施加压力和义务,从源头杜绝吃播现象。

  考点三:应当被行政处罚的行为。

  制作“吃播”相关视频,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三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涉及《反食品浪费法》的三个主要考点

  《反食品浪费法》是今年立法的一大亮点,也是今年考试的时政热点。亲们如想了解更多时政内容,可以点击下方链接购买《2021华图最新时政与理论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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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题技巧】

  上述考点一——《民法典》关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常考点,但很多考生表示,就算掌握了相关规则,在实际解题中也存在这困难。今天小编就通过逻辑导图,来教大家如何解决“认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这类题目。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则,以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单方虚假的意思表示——戏谑行为;

  (三)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常见于阴阳合同);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

  【例题】(单选题)18周岁的小王误以为“快传”公司是流量与知名度都较大的“快讯”公司,而订立了一份直播表演合同。合同约定,由小王每天在“快传”平台上表演“吃播”,平台给予相应的报酬,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小王订立的合同属于基于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

  B. 小王订立的合同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的合同

  C. 小王订立的合同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有效合同

  D. 小王尚未表演,合同尚未成立

  本题正确答案为A。根据上述解题逻辑,首先定位18周岁的小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审查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本题中存在小王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但最终因合同标的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因此选A。至于D选项,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演出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因此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故不选。

  【结语】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资源已经相对丰富的的今天,各位更不能忘记先辈们艰苦创业的历史,须知一针一线、一米一栗都是我们的先辈们血汗拼搏的结果。节约粮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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