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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判断之夫妻的共同财产是谁的?

2021-07-09 09:05: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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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常识判断之夫妻的共同财产是谁的?

  在《民法典》出台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了不同于以前的《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认定。夫妻双方婚内财产如何计算归属不仅对是公民热议的话题,同样也是考试的热门考点,今天我们共同学习有哪些财产可以划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两种定义方式,分别是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不会存在划分不清晰的问题,因为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是由夫妻双方基于个人自愿共同约定完成的,所以相对而言,考察的几率很少。考试中涉及的部分主要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根据规定,当夫妻双方没有约定,以下财产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有:

  第一,夫妻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动报酬。这里的工资不单单是固定工作获得的工资,夫妻双方婚姻期间所有获得的固定和非固定的报酬都会被定义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包括从事个体生产劳动,也包括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信息业、金融证券业等等领域中从事组织管理、承包、租赁、投资等经营活动的收益。

  第三,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这里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和著作权所衍生的财产权的收益,但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只有财产收益,不会对专利权和著作权本身的归属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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