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5 10:51:0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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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三支一扶公基备考之监狱概论
一、监狱的概念与特征
1.监狱的概念:监狱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与改造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
2.监狱的特征:阶级性(监狱的根本属性)、惩罚性(刑罚的根本属性)、封闭性。
二、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1.我国监狱的性质: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构成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法定职能是执行刑罚;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政治属性),国家性质决定监狱的性质。
2.执行刑罚的概念:指监狱对经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实施监管,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进行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活动。
3.执行刑罚的目的:惩罚罪犯(一要任务);改造罪犯;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4.惩罚的概念:指监狱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依法将罪犯予以监禁,剥夺其人身自由,剥夺或限制其某些权利,而使罪犯遭受一定痛苦或损失的司法活动。
5.对罪犯惩罚的意义:剥夺其人身自由,避免继续危害社会;监狱对罪犯违反监狱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强制罪犯改过自新,养成好习惯,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通过惩罚罪犯,警戒可能会犯罪的人,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6.改造的概念:监狱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依据刑法的目的,通过有组织、有系统的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矫治其犯罪心理,将罪犯转化为守法公民的活动。
7.改造罪犯的意义: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是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宪法和法律的直接要求;可以有效的提高监狱行刑效力,降低重新犯罪率,有利于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罚目的。
8.监狱的任务:监狱的性质决定着监狱的任务。我国监狱的基本任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三、监狱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和基本法律法规
1.监狱管理体制的概念:指在监狱工作中实行的关于监狱的管理组织层级及其管理权限划分和监狱机构设置的组织管理制度。
2.监狱的种类: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机关)。
3.监狱管理体制的内容和特征:我国监狱工作实行的是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实行两级管理并且以省级管理为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监狱管理局,具体负责对全国监狱工作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在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领导下,具体负责对本地区监狱工作的管理。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监狱设置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监狱管理分局,它属于前者的派出机构。根据规模和犯人容量,监狱下设监区,监区下设分监区,分监区具体负责罪犯的监管、改造、劳动、生活卫生、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特征:我国监狱实行的二十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想结合的管理原则;监狱管理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制度;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基本领导,监狱实行党委领导制度。
4.监狱的组织机构: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它监狱管理人员。
5.《监狱法》颁布的时间和主要内容:1994年12月29日。分为7章,共78条。主要内容见P25。
6.1991年9月10日颁布实施《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
7.1990年11月6日颁布实施《罪犯改造行为规范》与《监管改造环境规范》。
8.2004年5月1日实施《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同时废止《罪犯改造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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