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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行政诉讼审判原则

2021-06-14 11:26:1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靖宇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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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行政诉讼审判原则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测试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行政诉讼审判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公开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2.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

  3.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更多资讯请咨询 靖宇华图 电话+微信:1884395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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