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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公共基础备考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2021-05-25 11:04:0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辽源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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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公共基础备考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一、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

  ①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实施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起算的时间为14周岁第二天起。即甲14周岁生日当天故意杀害了乙,不构成犯罪。

  ②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只对上述8种犯罪行为负责,只要在犯罪的过程中出现上述8种犯罪行为即需要负刑事责任,不看罪名看的是8种行为。如刑法规定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仍然定绑架罪,但定罪量刑至少在无期徒刑和死刑。甲15周岁,绑架了同桌乙并向其父亲勒索100万,乙的父亲不愿意支付赎金,于是甲杀害了同桌乙,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定绑架罪,但甲15周岁为相对负刑事年龄阶段,不对绑架罪负责。则对甲的行为如何认定?对甲应当定故意杀人罪,因为甲在犯罪过程中存在故意杀人的行为。因此对于此年龄阶段的人,判断其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看的是犯罪行为中是否存在8中犯罪行为而非8个罪名。

  ③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行都需要负刑事责任。即使是轻罪,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单选】王某(15周岁)因喜好计算机,某日深夜潜入某电脑公司内盗窃价值5万余元的计算机元器件(事发后均被追回),下列关于对王某如何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B. 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C. 从轻、减轻处罚

  D. 免除处罚

  B 【解析】王某不满16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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