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7 09:27:02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柳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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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备考:法律知识之物权法
物权法
1. 担保物权
a) 抵押权:抵押的东西不用转移给别人,不动产为主。
b) 质押权:抵押的东西必须转移给别人,动产为主。
c) 留置权:行使留置权后由2个月的宽限期。
2. 善意取得
a) 动产和不动产
b) 转让人无处分权
c) 通过正常手续转让,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
3. 耕地承包经营权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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