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等七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1个教师岗位,共3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专业技术资格。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在报名截止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截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rbczjart@sina.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招聘岗位均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二)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初定于2014年1月中旬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考试,有关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三)考试
考试由专业测试、试讲(授课)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30%、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测试
主要测试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授课)和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授课)
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专业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获取更多资料详情咨询-W1332436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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