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5 21:35:21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辽源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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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春招专业知识备考—保险公司
(1)保险公司的特点
充当保险基金的管理者和中介人;
提供特殊的金融服务产品,特殊体现在:
产品交换的不同步性;
投保与理赔的不对等性 (只有少部分遇到风险损失的人
才能获得理赔,最大的区别)
(2)保险公司的类型
人寿与健康保险公司:产品具有经济补偿、储蓄、投资三重功能
财产与责任保险公司:产品功能是转移风险、减少损失等功能
(3)保险产品的分类
按实施方式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按承保方式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
按保险标的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4)保险的基本术语
保险合同(保险产品的直接表现形式)
投保人(负责缴纳保费,可以解除合同)
保险人(保险公司)
保 险 费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赔偿的最高限额)
被保险人
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2)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保险金不能视为已死去的被保险人的
遗产,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分享,也不得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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