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14:45:5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公安岗】2021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概述-人民警察主要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章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 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 预防、 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处理交通事故;
(四 )组织、 实施消防工作, 实行消防监督;
(五) 管理枪支弹药、 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 剧毒、 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 对法律、 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 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 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 维护国 (边) 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 对被判处管制、 拘役、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 对被宣告缓刑、 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 考察;
(十二)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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