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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疫情下的诈骗罪

2021-03-23 11:17:0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梨树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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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疫情下的诈骗罪

  谎称有大量现货口罩销售,再以虚假的身份证件、医用口罩图片、生产企业许可证等材料来取得对方信任,后以收取预付款的名义行骗,原北京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训练生黄某以这样的方式骗得11.7万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0年3月17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远程开庭方式对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一、诈骗罪的法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虽然现在口罩还是紧缺物资,但大家在买口罩的时候一定要看好相关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例题】(多选)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國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文物。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赝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怀疑。甲遂拿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李某以高价买走赝品。请回答下列题。关于甲对钱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 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 钱某自己有过错,甲不成立诈骗罪

  C. 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某

  D. 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无诈骗,甲不成立诈骗罪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本案中,钱某因为甲的虚假表述产生误解,进而以高价买走壶,钱某的受骗交付财物与甲的隐瞒真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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