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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备考之法律常识

2021-03-23 09:53:28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卫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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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备考之法律常识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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