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7 13:57:4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临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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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事业单位考试_《民法典》物权变化8
(八)增加规定居住权 《民法典》明确规定,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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