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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事业单位考试_《民法典》人格权变化10

2021-03-05 14:13:07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临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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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事业单位考试_《民法典》人格权变化10

  (十)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

  1.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即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其中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行踪信息等。

  3.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

  4.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等个人信息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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