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14:00:30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关注【吉林华图】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点击关注
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事业单位考试_《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化7
(七)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胁迫婚姻请求撤销起算时间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招录考试_事业单位考试_《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化7】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