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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考考试常识判断:中共党史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2021-01-06 09:17:45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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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考考试常识判断:中共党史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单选题)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B.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集体土地所有权

  C.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D.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

  正确答案:B

  答题时间:0秒,全站正确率:49%,易错项: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规定,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可见,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而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土地承包经营法》第1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C项:《土地承包经营法》第21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党的十九大报告规定: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D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规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

  考点

  常识判断

  政治

  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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