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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 (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补充公告

2020-12-08 09:25:10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长春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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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 (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补充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长春中医药大学补充公告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5号)》全年有效。长春中医药大学对本校无人报名和计划未招满的部分岗位进行了招聘岗位条件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现以补充公告形式面向社会发布。长春中医药大学此次补充公告拟公开招聘12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7日至2002年12月7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学校人事处受理,采取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6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5号)》(附件2),并发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考核)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传真报名、邮箱报名请考生选取一种,无需重复报名。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和考试(考核)及格分数线等事宜待考生资格审核后统一通知,考试(考核)成绩在长春中医药大学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或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在符合资质医院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招聘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岗位补充公告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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