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11:21:14 事业单位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知识考试疫情防控最新告知书
各位考生:
2020年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号公告专业知识考试定于11月28日,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5楼V5考场,请考生于11月25日前与报考单位联系领取准考证。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根据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的文件要求,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按照省人社厅2020年13号招聘公告附件3《2020
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的要求,考生应在考试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在省人社厅或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并到考场上交1份《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3日内(11月25-27日)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按规定向报考单位报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一览表),参加考试时,应持有3日内(11月25-27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2020年10月10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地区、10月25日以来到过天津市滨海新区和上海市浦东新区、10月29日以来到过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11月5日以来到过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市的考生,需上交考前7日内(11月21-27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验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前14天内,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或减少外出,减少与他人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好口罩。
4.考试前,经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大数据筛查,数据信息有异常情况并接到招聘单位电话或者信息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验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5.考试前,考生要填写《承诺书》,考试当天入考场前上交工作人员。
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因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携带备用口罩。
2.所有考生要凭身份证、准考证、《承诺书》(本人已签字)、《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
单》、核酸检测报告(需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的考生)进入考试地点,在考点楼前须戴好口罩,按照1米站位点(线)有序排队,应主动出示“吉祥码”,依次经体温测量、工作人员扫描“吉祥码”、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检验后进入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经考场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3.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考生和监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现场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考场卫生专业人员现场进行预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相关检查及防控应急处置。
4.请考生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须在指定的路线、区域行进或参加考试,不得随处走动,更不得翻越隔离带、警戒线。遵从现场保安、考务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有序、有间隔,避免造成拥挤。请考生提醒陪考人员,不要在考场大门附近逗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未治愈的;
2.无症状感染者未治愈的;
3.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
4.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
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但未超过14天、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
6.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7.有意瞒报或漏报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接人员有接触史的;有意隐瞒自身不适症状,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8.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2020年10月10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地区、10月25日以来到过天津市滨海新区和上海市浦东新区、10月29日以来到过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11月5日以来到过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考生参加吉林省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知识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同时,对“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承诺书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致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国家、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本告知书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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