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松原乾安县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公告

2020-10-14 08:58 吉林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乾安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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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松原乾安县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头雁队伍”建设力度,形成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根据《乾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拟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计划
1.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9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现职的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或已退休的乾安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到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村、软弱涣散村、经济基础薄弱及信访矛盾突出的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2.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6名优秀党员干部、现职的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或已退休的乾安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到民俗村担任第一书记。
二、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政治标准合格,能够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
4.具备胜任村级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应急处理等工作能力,敢于担当作为,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协调处理矛盾。
5.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为人正派,遵规守纪,办事公道。
6.热爱“三农”事业,能够积极服务基层群众,在推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素质。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退休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年龄在65周岁以下)。
8.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人员。
4.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与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5.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农村工作的。
6.尚在新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组织择优决定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2日,共7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组织三科(政府五楼东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①《乾安县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报名登记表》(附件)的电子版文档和纸质版(需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②近期(6个月内)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像素295×413、格式JPG,用报名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命名)和6张纸质版照片;
③本人所在党组(党委)书面推荐意见;
④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二)资格审查
1.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纪委、县公安局、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坚决将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等人员挡在门外。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通知规定的选派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派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派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组织考察,成立专门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入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本人意见,深入了解其政治、能力、业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逐一研究需选派党组织书记的村与报名人员匹配情况,确定拟选派人选和拟任职岗位。
(四)组织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派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派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派条件的,取消其选派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派。
(五)选派任命
公示结束后,确定的选派人员由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推荐人选、任前考察、县级联审、讨论决定、进行公示、任职谈话和印发任职文件等组织程序对其进行选派任命。
(六)任前培训
确定的选派人员要参加由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岗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统一调配、正式上岗工作。
(七)人员管理
1.选派干部全面履行党规党法规定的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届(5年)。期间必须驻村工作,不参加原单位各项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抽调从事其他工作。任职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兼职不兼薪,不领取村干部报酬,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
2.县委组织部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建档标准,建立健全选派人员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同时,联合乡镇党委、政府对选派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程动态记实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调度考评。对选派任职期间工作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的,免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四、激励措施
1.乡镇党委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专门指导帮助选派到村任职人员开展工作。乡村党组织为到村任职人员创造便利条件,帮助协调解决食宿问题。各派出单位把选派人员任职村作为本单位联系点,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到村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本部门优势,在资金、技术、信息、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县委组织部将选派人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对其进行1次全员轮训,根据需要开展专题培训。加大选派人员域外培训力度,保证每人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县域外培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培训内容,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3.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满2年,工作期间在基层党建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推动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推荐为各类表彰人选和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符合条件的,优先晋升一级职级,优先选拔进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副科的提拔为正科),提拔后必须继续在村工作,直至任职满5年。
4.选派的退休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条件下,按村党组织书记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到村任职后,可在所任职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项目,牵头组织或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人才、资源、项目向基层集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照片、扫描件等)应完整清晰,并与报名信息一致,因证明材料缺失、难以辨认导致报名信息无法得到准确核实的,将取消选派资格;
2.报名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随时通知选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3.本公告由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38-8255757
联系人:倪英迪
联系地址: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
 
附件:乾安县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报名登记表
           
中共乾安县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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